台商恐加速撤出中國 勤業眾信:留意企業簡易註銷條件及原股東責任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近期國際與兩岸間之政經情勢嚴峻,且在中國大陸持續動態清零之防疫政策影響下,使得諸多台商開始評估加速退場之方案。退場方案除常見的企業重組併購方式外,解散清算亦是可能採行的方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陳建霖15日表示,過往因受限於清算程序繁複,解散公司的時程往往動輒都要一到兩年。

中國大陸自今年三月起正式實施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可採用簡易註銷方式來結束營業減少過去進行清算的冗長時間與成本,惟須提醒的是,即便採取簡易註銷辦理完成,並不代表企業過去的歷史均可一筆勾銷。故評估加速退場計畫之實,企業應完整掌握經營期間可能存在之稅務或海關等問題,並諮詢專業顧問綜合評估退場方案,以確保計畫之可行性。

台商退場方案包含企業重組併購和解散清算。(圖/pexels圖庫)

簡易註銷的兩項基本條件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補充,企業可辦理簡易註銷的兩條件:

  • 由全體投資人以書面簽署「全體投資人承諾書」,承諾企業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未發生或者已結清清償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應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並對上述承諾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即可按照簡易程序辦理註銷登記。
  • 在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公告不少於20天,公告期限屆滿、未有異議者,企業即可在2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

近期簡易註銷後之稅款補徵案例

從近期某市稅務稽查局公布的實際案例來看,稅務局針對已完成辦理簡易註銷企業在經營期間的納稅情況進行了檢查,發現企業過往收取的租賃費適用稅率錯誤,以及少申報收入的違法事實,少繳稅款的行為被某市稅務局認定為偷稅,要求全體投資人應按照投資比例承擔企業應補繳稅款及滯納金。

企業應謹慎留意自身稅務風險

陳建霖提醒,雖然採用簡易註銷程序可大幅簡化註銷流程,解決目前許多公司無法解散清算的困境,但同時也增加原投資人責任,中國大陸台商若考量加速退場計畫,應充分了解企業經營期間是否存在稅務或海關等議題,並可結合專業顧問綜合評估退場方案之可行性,以避免衍生額外風險。